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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河船员证书申请指南

(二)补发

申请人:船员本人、船员所在单位(船员本人委托)、船员服务机构(船员本人委托)

具备条件:

持有有效的不参加航行和轮机值班适任证书。

提交材料:

1.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证书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适任证书》遗失申请补发的,应提交《适任证书》遗失情况说明;

4.《适任证书》损坏申请补发的,应提交《适任证书》原件。

友情提示:

1.不参加航行和轮机值班的内河船舶船员,已经取得船员服务簿的,可向相应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证书签发权限的发证机构申请补发相应的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证书》。

2.《适任证书》损坏、遗失需补发的,持证人应当向原发证机构申请。

3.《适任证书》被依法扣留期间,持证人不得申请补发《适任证书》。

申请样表:样表中带有“/”表示该格中没有需要填写的内容,请划掉。

二、内河参加航行和轮机值班适任证书

(一)晋升签发

申请人:船员本人、船员所在单位、船员服务机构

具备条件:

1.年满18周岁(在船实习、见习人员年满16周岁)且初次申请不超过60周岁;

2.符合船员任职岗位健康要求;

3.经过相应的船员适任培训、特殊培训;

4.通过交通运输部海事局规定科目的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

5.具备相应的船员任职资历,并且任职表现和安全记录良好。

提交材料:

1.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证书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最近2年内的符合内河船舶船员适任岗位健康标准的体检证明;

4.符合要求规格和数量的照片;

5.岗位适任培训证明;

6、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成绩证明;

7.船员服务簿;

8.现持有的《适任证书》。

友情提示:

1.持有有效的《海船船员健康证明》视同满足内河船舶船员任职岗位健康要求。

2.船员办理业务时,如船员管理系统中已具有电子信息的,可免于提交申请表、身份证明、培训证明、成绩证明等相关材料。

3.船员服务簿需提供原件。如无法提供原件,申请人可通过微信小程序“精控自助办服务”或其它途径提供视频材料。

4.水上服务资历必须满足《发证规则》里规定的办证条件。

5.申请材料中的复印件应由申请人本人承诺“与原件一致”,签名并签注日期。

申请样表:样表中带有“/”表示该格中没有需要填写的内容,请划掉。

(二)重新签发

申请人:船员本人、船员所在单位、船员服务机构

具备条件:

1.符合船员任职岗位健康要求;

2.具备相应的船员任职资历,并且任职表现和安全记录良好。

提交材料:

1.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证书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最近2年内的符合内河船舶船员适任岗位健康标准的体检证明;

4.符合要求规格和数量的照片;

5、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成绩证明(适用于《适任证书》超出有效期或换证资历不足的情况);

6.船员服务簿;

7.现持有的《适任证书》。

友情提示:

1.持有有效的《海船船员健康证明》视同满足内河船舶船员任职岗位健康要求。

2.船员办理业务时,如船员管理系统中已具有电子信息的,可免于提交申请表、身份证明、培训证明、成绩证明等相关材料。

3.船员服务簿需提供原件。如无法提供原件,申请人可通过微信小程序“精控自助办服务”或其它途径提供视频材料。

4.水上服务资历必须满足《发证规则》里规定的办证条件。

5.申请材料中的复印件应由申请人本人承诺“与原件一致”,签名并签注日期。

6.持证人在《适任证书》有效期届满后5年内申请重新签发或不具有规定的水上服务资历的,需通过同类别同职务资格的实际操作考试。

7.持证人在《适任证书》有效期届满5年后申请重新签发的,需通过同类别同职务资格的理论和实际操作考试。

8.65 周岁(女性 60 周岁)以上参加航行和轮机值班的船员,满足以下条件的,可向有相应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证书签发权限的发证机构申请换发有效期为 1 年的《适任证书》:

(1)在《适任证书》有效日期前 3 个月内提出申请;

(2)自申请之日起向前计算 1 年内,累计具有相应类别、职务资格的水上服务资历不少于 3 个月;

(3)具有最近 1 年内符合内河船舶船员任职岗位健康要求的《内河船舶船员健康检查表》。

申请样表:样表中带有“/”表示该格中没有需要填写的内容,请划掉。

(三)补发

申请人:船员本人、船员所在单位(船员本人委托)、船员服务机构(船员本人委托)

具备条件:

持有有效的参加航行和轮机值班适任证书。

提交材料:

1.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证书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适任证书》遗失申请补发的,应提交《适任证书》遗失情况说明;

4.《适任证书》损坏申请补发的,应提交《适任证书》原件。

友情提示:

1.《适任证书》损坏、遗失需补发的,持证人应当向原发证机构申请。

2.《适任证书》被依法扣留期间,持证人不得申请补发《适任证书》。

申请样表:样表中带有“/”表示该格中没有需要填写的内容,请划掉。

(四)航线延伸签发

申请人:船员本人、船员所在单位、船员服务机构

具备条件:

1.持有有效的参加航行和轮机值班适任证书;

2.通过交通运输部海事局规定科目的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

提交资料:

1.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证书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成绩证明;

4.现持有的《适任证书》。

友情提示:

1.船员办理业务时,如船员管理系统中已具有电子信息的,可免于提交申请表、身份证明、成绩证明等相关材料。

2.申请材料中的复印件应由申请人本人承诺“与原件一致”,签名并签注日期

3.航线延伸应向负责相应航区(线)发证工作的发证机构提出申请。

申请样表:样表中带有“/”表示该格中没有需要填写的内容,请划掉。

(五)院校毕业生考试发证

申请人:符合规定的院校毕业生、船员所在单位、船员服务机构

具备条件:

1.符合船员任职岗位健康要求;

2.通过交通运输部海事局规定科目的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

3.具备相应的船员任职资历,并且任职表现和安全记录良好。

提交材料:

1.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证书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最近2年内的符合内河船舶船员适任岗位健康标准的体检证明;

4.符合要求规格和数量的照片;

5、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成绩证明;

6.船员服务簿;

7.现持有的《适任证书》;

8.毕业信息。

友情提示:

1.持有有效的《海船船员健康证明》视同满足内河船舶船员任职岗位健康要求。

2.船员办理业务时,如船员管理系统中已具有电子信息的,可免于提交申请表、身份证明、成绩证明等相关材料。

3.船员服务簿需提供原件。如无法提供原件,申请人可通过微信小程序“精控自助办服务”或其它途径提供视频材料。

4.水上服务资历必须满足《发证规则》里规定的办证条件。

5.申请材料中的复印件应由申请人本人承诺“与原件一致”,签名并签注日期。

6.院校毕业生代替内河船员理论考试的成绩,自毕业证书签发之日起5年内有效,有效期满的应重新参加内河船舶船员理论考试。

7.上述“院校毕业生”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公布的船舶驾驶类和轮机关专业毕业考试可替代相应内河船舶船员适任理论考试的相关院校的毕业生。

申请样表:样表中带有“/”表示该格中没有需要填写的内容,请划掉。

(六)非统考转统考

申请人:船员本人、船员所在单位、船员服务机构

具备条件:

1.符合船员任职岗位健康要求;

2.通过交通运输部海事局规定科目的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

3.具备相应的船员任职资历,并且任职表现和安全记录良好;

4.持有有效的非全国统考《适任证书》。

提交材料:

1.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证书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最近2年内的符合内河船舶船员适任岗位健康标准的体检证明;

4.符合要求规格和数量的照片;

5、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成绩证明;

6.船员服务簿;

7.现持有的《适任证书》。

友情提示:

1.持有有效的《海船船员健康证明》视同满足内河船舶船员任职岗位健康要求。

2.船员办理业务时,如船员管理系统中已具有电子信息的,可免于提交申请表、身份证明、成绩证明等相关材料。

3.船员服务簿需提供原件。如无法提供原件,申请人可通过微信小程序“精控自助办服务”或其它途径提供视频材料。

4.水上服务资历必须满足《实施办法》里规定的办证条件。

5.申请材料中的复印件应由申请人本人承诺“与原件一致”,签名并签注日期。

6.原“非全国统考”带有航区(线)的《适任证书》继续有效。

申请样表:样表中带有“/”表示该格中没有需要填写的内容,请划掉。

(七)转任内河船舶船员

申请人:需要办理转任的船员(包括海船船员、复转军人、海洋渔业船舶船员和内河引航员)、船员所在单位、船员服务机构

具备条件:

1.符合船员任职岗位健康要求;

2.通过交通运输部海事局规定科目的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

3.在海船、军事船舶或渔业船舶上的水上服务资历能够与《发证规则》规定的水上服务资历相对应,且任职表现和安全记录良好;

提交材料:

1.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证书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最近2年内的符合内河船舶船员适任岗位健康标准的体检证明;

4.符合要求规格和数量的照片;

5、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成绩证明;

6.船员服务簿(适用于转任岗位需要水上服务资历的);

7.现持有的相关专业证书。

友情提示:

1.持有有效的《海船船员健康证明》视同满足内河船舶船员任职岗位健康要求。

2.船员办理业务时,如船员管理系统中已具有电子信息的,可免于提交申请表、身份证明、成绩证明等相关材料。

3.船员服务簿需提供原件。如无法提供原件,申请人可通过微信小程序“精控自助办服务”或其它途径提供视频材料。

4.水上服务资历、相关职务资格必须满足《实施办法》附件3、4、5、6里规定的办证条件。

5.申请材料中的复印件应由申请人本人承诺“与原件一致”,签名并签注日期。

申请样表:样表中带有“/”表示该格中没有需要填写的内容,请划掉。

(八)适用于3000总吨及以上内河船舶任职资格考试

申请人:船员本人、船员所在单位、船员服务机构

具备条件:

1.符合船员任职岗位健康要求;

2.通过交通运输部海事局规定科目的实际操作考试;

3.在1000总吨及以上至3000总吨内河船舶实际担任相应职务不少于12个月。

提交材料:

1.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证书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最近2年内的符合内河船舶船员适任岗位健康标准的体检证明;

4.符合要求规格和数量的照片;

5、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成绩证明;

6.船员服务簿;

7.现持有的《适任证书》。

友情提示:

1.持有有效的《海船船员健康证明》视同满足内河船舶船员任职岗位健康要求。

2.船员办理业务时,如船员管理系统中已具有电子信息的,可免于提交申请表、身份证明、成绩证明等相关材料。

3.船员服务簿需提供原件。如无法提供原件,申请人可通过微信小程序“精控自助办服务”或其它途径提供视频材料。

4.申请材料中的复印件应由申请人本人承诺“与原件一致”,签名并签注日期。

申请样表:样表中带有“/”表示该格中没有需要填写的内容,请划掉。

三、内河特殊培训合格证

(一)考试发证

申请人:船员本人、船员所在单位、船员服务机构

具备条件:

1.经过相应的船员特殊培训;

2.通过交通运输部海事局规定科目的内河船舶船员特殊培训考试;

提交材料:

1.《内河船舶船员特殊培训考试、发证办理表》;

2.符合要求规格和数量的照片;

友情提示:

1.船员办理业务时,如船员管理系统中已具有电子信息的,可免于提交申请表等相关材料。

申请样表:样表中带有“/”表示该格中没有需要填写的内容,请划掉。

(二)再有效换发

申请人:船员本人、船员所在单位、船员服务机构

具备条件:

1.持有有效的内河船舶船员特殊培训合格证。

2.具备相应的船员任职资历,并且任职表现和安全记录良好。

提交材料:

1.《内河船舶船员特殊培训考试、发证办理表》;

2.符合要求规格和数量的照片;

3.船员服务簿;

4.再有效培训证明(适用于水上服务资历不满足换证条件者)。

友情提示:

1.船员办理业务时,如船员管理系统中已具有电子信息的,可免于提交申请表、培训证明等相关材料。

2.船员服务簿需提供原件。如无法提供原件,申请人可通过微信小程序“精控自助办服务”或其它途径提供视频材料。

3.水上服务资历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合格证》持有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办理《合格证》再有效可免于相应再有效培训和考核:

(1)最近5年内具有累计不少于18个月相应船舶类别的水上服务资历;

(2)《合格证》有效期届满前1年内具有相应船舶类别连续9个月的水上服务资历;

(3)《合格证》有效期届满前9个月内具有相应船舶类别连续6个月的水上服务资历。

4.申请材料中的复印件应由申请人本人承诺“与原件一致”,签名并签注日期。

5.水上服务资历不满足换证条件的需要参加《合格证》再有效培训和考核。

6.《合格证》失效者,须重新参加相应的内河船舶船员特殊培训和考试。

申请样表:样表中带有“/”表示该格中没有需要填写的内容,请划掉。

(三)海船签内河

申请人:船员本人、船员所在单位、船员服务机构

具备条件:

持有有效的海船船员特殊培训合格证。

提交材料:

1.《内河船舶船员特殊培训考试、发证办理表》;

2.符合要求规格和数量的照片;

友情提示:

1.船员办理业务时,如船员管理系统中已具有电子信息的,可免于提交申请表、培训证明等相关材料。

2.新办理的内河《合格证》有效期截止日期与海船《合格证》相同。

申请样表:样表中带有“/”表示该格中没有需要填写的内容,请划掉。

(四)遗失/污损补发

申请人:船员本人、船员所在单位(船员本人委托)、船员服务机构(船员本人委托)

具备条件:

持有有效的海船船员特殊培训合格证。

提交材料:

1.《内河船舶船员特殊培训考试、发证办理表》;

2.情况说明。

友情提示:

1.《合格证》补发可向任一有相关发证权限的签发机关申请。

申请样表:样表中带有“/”表示该格中没有需要填写的内容,请划掉。

四、船员服务簿

申请人:船员本人、船员所在单位(船员本人委托)、船员服务机构(船员本人委托)

具备条件:

1.持有有效船员《适任证书》。

2.持有有效船员服务簿。

提交材料:

1.《船员基本信息表》

2.船员服务簿原件(适用于服务簿记载事项变更);

3.船员服务簿记载资历的最后一页(适用于服务簿正常换发)

4.船员服务簿遗失申请补发的,应提交船员服务簿遗失情况说明;

5.船员服务簿损坏申请补发的,应提交船员服务簿原件。

友情提示:

1.已持有有效船员《适任证书》但无船员服务簿的船员,可凭船员《适任证书》在任一有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证书签发权限的发证机构领取内河船舶船员服务簿。

申请样表:样表中带有“/”表示该格中没有需要填写的内容,请划掉。

来源:幸福船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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